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协会: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以来,全国公证行业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号召,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涌现出一大批贡献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大力弘扬公证行业抗震救灾精神,鼓舞和激励全国公证行业团结一心,百折不挠,进一步投入到灾后重建和推动公证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工作中去,中国公证协会决定近期开展公证行业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先进集体推荐范围:地方公证协会、公证机构、行业基层党团组织以及其他中国公证协会团体会员。
(二)先进个人推荐范围:地方公证协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公证员、公证机构辅助人员以及其他中国公证协会个人会员。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协助地方党委、政府, 行动迅速,组织得力,团结动员广大公证人员在募集救灾资金物资、组织灾区志愿服务、安置帮扶受灾群众、开展抗震救灾宣传、组织专家建言献策、维护稳定社会秩序等方面工作出色,贡献突出,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赞扬。
(二)先进个人
1.积极投入抗震救灾第一线,临危不惧,迎难而上,忘我工作,贡献突出,体现公证行业良好精神风貌,受到地方公证协会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群众认可;
2.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参与赈灾捐献,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胜利发挥重要作用,为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做出重大贡献。
三、推荐方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协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和附件2,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也可另附事迹材料、相关媒体的宣传报导材料等),并加盖公章,于2008年7月11日前将推荐表传真至中国公证协会,同时发送协会会员部电子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材料原件于2008年7月18日前另行寄至中国公证协会。
四、表彰奖励
中国公证协会将对推荐的候选集体和个人组织评审,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适时进行表彰,并将通过多种形式对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
联 系 人:张凯方 王文丽
联系电话:010-58075666转8043、8028
传 真:010-58075108
电子邮箱:members@chinanotary.org
附件:1.全国公证行业抗震救灾先进集体推荐表
2.全国公证行业抗震救灾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国公证协会
二○○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全国公证行业抗震救灾先进集体推荐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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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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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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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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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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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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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协会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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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推荐意见
(限地方公证协会申报时填写)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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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证
协会
评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主要事迹一栏可另附纸张。
附件2:
全国公证行业抗震救灾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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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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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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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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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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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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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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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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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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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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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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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协会推荐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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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证协会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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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主要事迹一栏可另附纸。